奥登:自觉的写作,不朽的精神
让我想想:我今天早上起床时是不是跟现在一样呢?......如果不一样,那么“我到底是谁呢?”......我可以肯定我不是艾达......因为她的头发是长长的一卷卷的,可我的头发一个卷儿也没有,我也敢肯定我绝对不是梅贝尔,因为我懂得各种各样的事情,可是她呢,哼!她简直什么都不懂!再说,她就是她,我就是我,不过——哦,天哪,这些事真让人头疼死了!我要试一试我是否还像以前那样什么都知道......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看来我准定还是梅贝尔,我以后只好去住在那幢又小又破的房子里了,没什么玩具玩,而且,噢!——还有那么多的功课要做!不,我拿定主意了:如果我是梅贝尔,我情愿呆在这儿!(《艾丽思漫游奇境记》)
在下一个篱笆桩处,皇后转过身来,这一回她说:“说法语,如果你想不起一样东西在英语里该怎么说——走路时把脚趾朝外翻——要记住自己的身份。”(《镜子背后》)
绝大部分作家——除了那些超越了任何分类法的最高超的大师——要不是艾丽思,就是梅贝尔。例如:
艾丽思 梅贝尔
蒙田 帕斯卡尔
马维尔 邓恩
彭斯 雪莱
简·奥斯汀 狄更斯
屠格涅夫 陀思妥耶夫斯基
瓦勒里 纪德
弗吉尼亚·沃尔夫 乔伊斯
E·M·福斯特 劳伦斯
罗伯特·格雷夫斯 叶芝
一个真正艾丽思型主教说过:“什么是正统?正统就是缄默。”
除了在用作历史标签的时候之外,“古典的”与“浪漫的”是两个被误用的术语,用来指两个诗歌集团,即贵族集团与民主集团。这两个集团自古以来一直存在,每个作家必居其中之一,虽然他也会改宗,或是在某个特定的问题上拒绝接受他的集团的命令。
贵族集团在题材方面的原则是:
凡是诗歌不能吸收的题材,均不应被诗人写成诗歌,它保卫诗歌,不让说教训诲与新闻报道侵入诗歌。
民主集团在题材方面的原则是:
凡是能够吸收的题材,均不应被诗人排除在诗歌之外。它保卫诗歌,不让对“诗意”作狭隘、陈腐的理解。
贵族集团在诗歌处理方面的原则是:
凡是与一特定题材无关的细节,均不应在一首诗中表现。它保卫诗歌,使之免于过分含混。
民主集团在诗歌处理方面的原则是:
凡是与一特定题材有关的细节,均应收入诗中,它保卫诗歌,使之免于陈腐、平庸。
一个作家的每一部作品都应该是他跨出的第一步,可是,不管他自己当时是否理解,如果这第一步同时又不是更远的一步的话,那么这第一步就是走错的一步。一个作家去世后,人们应该能够看出:他的各部作品,总体来看,是一部首尾一贯的作品。
要看清一个人鼻子底下有些什么并不需要多大的才能,可是要知道应该把鼻子指向何方,却需要很大的才能了。
最最伟大的作家也不能看透一堵砖墙,可是他跟我们这些普通人不同,他不会去垒起一堵墙。
只有一个小有才具的人方能当得成一个十十足足的绅士;一个卓有才能的人总不是那么规规矩矩。因此那些小才子自有其重要性——他们可以充当良好礼貌的教师。时不时的会有一部出于次要作家而写得极为精到的著作会使一位大师羞愧得无地自容。
诗人是他的诗歌的父亲;诗歌的母亲则是语言:人们可以像标明参加比赛的马似的标明诗歌:P(诗人)和L(语言)生。
一个诗人不但要追求他自己的诗神,还应该追求“语言学女士”,而且,对于初学写诗的人来说,后者是更为重要的。通常,能显示一个初学者是否真有独创性才能的迹象是他对掌握语言的兴趣大于如何表达独创见解的兴趣;他的态度和E·M·福斯特笔下所引的那位老太太的态度是一模一样的——“当我还没有弄明白我们说的话的意思之前,我又怎么知道我有什么想法呢?”只是后来,当这个诗人向“语言学女士”求过爱并且赢得了她的爱情之后,他才能把全部热情献给他的诗神。
脚韵、格律、诗体等等,情况与佣人有相似之处。如果主人很公正,能博得他们的爱戴,又很有主意,能获得他们的尊敬,那么,就会出现一个井井有序的快乐家庭。如果他过于专横,他们就会辞职求去;如果他豪无威信,那他们就会变得懒散,无礼,嗜酒成性而且谎言连篇。
写“自由”诗的诗人很像漂流在荒岛上的鲁滨逊:做饭、洗衣、缝补,这一切都得由他自己动手。在少数例外的情况下,这种男子汉的独立性倒能产生一些有独创性的、给人深刻印象的作品,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结果则是一片邋遢——被褥凌乱的床上盖的是脏被单,没有打扫的地上到处是扔下的瓶瓶罐罐。
有些诗人,吉卜林即此中一例,他们与语言的关系令人想起训练新兵的军曹:在他们手下,语言就像新入伍的士兵一样,人们教语言如何洗净耳朵后面的污垢,如何规规矩矩地立正,如何走准复杂的队形,就是没有自己动脑子思考的余地。还有一些诗人,比方说,斯温朋,很容易令人想起斯文加里:在他们的催眠术的蛊惑下演出了一出别出心裁的戏,演出的人倒不是新兵,而是智力低下的小学生。
由于巴别塔的诅咒,诗歌成了最偏狭的一种艺术,可是时至今日,当文化在全世界正变得同样单调时,人们倒开始觉得这不是诅咒而是福音了:至少,在诗歌领域里,我们还找不出一种“国际风格”。
“我的语言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娼妓,可是我却必须把它改造成一个处女。”(卡尔·克劳斯语)这既是诗歌的光荣也是耻辱:诗歌的媒介不是它的私产,诗人无法创造自己的语词,这语词并非大自然的产品,而是为了无数不同的目的使用语词的人类社会的产品。在现代社会里,语言常遭污损,被贬低成“非语言”,诗人经常处在耳朵被污染的危险之中,对于媒介是他们的私有财产的画家与作曲家来说,这种危险是不存在的。但在另一方面,诗人却比画家与作曲家保险,不那么容易受到另一种现代社会的祸害——唯我论者的主观主义——的污染:不管一首诗多么隐秘,它所用的每一个词都有意义,在词典里都能查到,这一事实便足以证明别人的存在。即使《芬尼根觉醒》的语言也不是乔伊斯独创的;一个纯属个人的文字世界是不可能存在的。
诗和散文之间的区别是不言自明的,可是,要为诗与散文的不同下一个定义纯粹是浪费时间。弗洛斯特为诗歌下过一个定义,说它是语言中无法翻译的部分,这个定义初看似有道理,却经不起推敲。第一,即使是在最纯净的诗里,也总有某些因素是可以翻译的。语词的声音,它们的抑扬疾徐,以及一切从声音而来的意义与暗示,如脚韵和双关谐语等,自然是无法翻译的,可是诗歌毕竟不同于音乐,它不是纯粹的音响,一首诗中任何与发音无关的成分,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译为另一种语言,例如形象、明喻、暗喻,这些都是从感官经验中得到的。再说,所有的人,不管他们属于何种文化,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的——每一个人都是某个阶级的成员——每一个真正的诗人对世界都有他独特的看法,这样的看法即使经过翻译也是抹煞不掉的。试拿歌德与荷尔德林的各一首诗,随随便便地译成散文,每一个读者仍能看出这两首诗是出自两个不同的人的手笔。其次,如果说言语永远也不会变成音乐,那么,它也绝对不会变成代数。即使在最最“散文化”的语言里,在报道与技术性文章中,也总有一种个人的成分,因为语言毕竟是个人的创造物。Ne pas se pencher au de-hours在感觉音调上就是与Nichthinaus不同。纯粹的诗的语言是学不到手的,纯粹的散文语言则是不值得学习的。
瓦勒里在给诗歌与散文下定义时,所依据的是两者的不同点:前者无用,后者有用;前者是游戏,后者是工作,他还用舞蹈与走路之间的差别来作类比。其实这样比仍然是不能说明问题的。一个住在郊区在城里上班的人也许每天要步行到车站去,可是同时他也可能喜欢这样走走;他必须步行这一事实并不排除他仍然把步行作为一种消遣的可能性。反之,当舞蹈被认为是一种有用的活动能带来大丰收时,它也不见得就此不是一种游戏。
如果说法国诗人比英国诗人更爱相信一种异端邪说,认为诗歌应尽可能接近音乐,那么,理由之一很可能是:在传统的法国诗歌里,声音效果一向比在英国诗歌中起更重要的作用。操英语的民族一向认为诗的言语与日常说话的言语之间的距离应该尽量小些。每当英国诗人觉得诗的言语与日常言语的距离太大,他们就会发起一场语言风格的革命,使两者再次接近。在英诗里——即使是在莎士比亚最辉煌华彩的段落里,——人们的耳朵总是觉察出它与日常言语的关系。一个优秀的演员必须使观众感到莎士比亚的台词听起来是诗而不是散文——可惜,今天好演员很少这样做;可是如果他试图使这些诗听起来像另一种语言,他就会让人感到可笑了。
可是法国诗歌,不论是写作时也好,朗诵时也好,都是突出诗歌与日常言语之间的差别,并以此自豪;在法国戏剧里,韵文与道白是两种不同的语言。瓦勒里引过与拉歇尔同时代人的一段话,里面描述了她念台词的本领:她的声调包括两个八度,从中央C之下的F一直到高音调的F。如果一个演莎剧的女演员也像拉歇尔演拉辛的戏时那样,不给哗笑的观众轰下台来那才怪呢。
我们独自读莎剧时,即使心里听不见一行台词也可以非常感动;的确,我们还很容易对莎剧的演出感到不满,因为几乎每一个对英语有点修养的人,都可以比普通的男女演员念得好一些。可是,让一个人独自念拉辛,即使是法国人,我想,其效果也只能像一个不能演奏乐器不会唱歌的人去读歌剧的乐谱一样。倘若我们没有听过《费德尔》的一次伟大的演出,我们就不会对这出戏有一个恰当的概念,正如我们不会了解《特里斯坦与伊苏尔德》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没有听到过像莱德或弗拉格斯塔德这样的伟大的伊苏尔德的扮演者的演出的话。
(圣琼·佩斯先生告诉我说,如果说到日常言语,那么法语是比较单调的一种,英语的语音变化要丰富得多。)
我必须承认,在我看来,法国古典悲剧似乎是为音乐感不强的人所创作的歌剧。当我们读到《希波吕托斯》时,我能辨认出欧里庇德斯与莎士比亚的世界有相通的地方,尽管两者不同之处是极多的。可是拉辛的世界像歌剧里的情景一样,仿佛完全来自另一个星球。欧里庇德斯笔下的爱神关心凡人,甚至对飞禽游鱼也不乏兴趣;拉辛笔下的维纳斯则不仅目中无动物,连对平民百姓也毫无兴趣。不能想像拉辛的角色会打喷嚏或是要上厕所,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天气、大自然都是一概不存在的。其结果是,他的人物的那种激情仿佛只能在舞台上存在,这种激情为男女演员提供了铿锵华彩的台词与雄伟壮观的身段、姿势,而演员又赋予台词以血和肉。歌剧的情况也正是如此,但是普通的对话不管怎么精彩,也不能指望在声音的表现力上与有乐队伴奏的,感染力极强的歌喉相媲美。
“每当别人和我谈天气时,我准知道他们心里想说的是别的事情。”(奥斯卡·王尔德语)惟一与象征派诗人的诗学理想相近的言语要算是茶会上彬彬有礼的交谈了,谈话平庸的内容几乎完全要靠语调的抑扬顿挫来掩饰。
由于有易于记忆这样的长处,在用作教诲的手段时,诗歌比散文优越。那些谴责文艺的教诲作用的人一定更加憎恨教诲性的散文;Alka-Seltzer的广告可以证明,只要用诗歌来写,教诲别人的讨厌腔调肯定可以减轻一半。在用作清晰地表现思想的工具时,诗歌也肯定可与散文相颉颃;在诗人灵巧熟练的笔下,诗歌完全可以把逻辑推理一步一步地展现出来,而且它还能使推理程序显得更加严密清晰。事实上,与许多承袭了浪漫主义诗歌概念的人们的信念恰恰相反,诗歌是可以用来论辩的,不过用它来论辩的危险是:思想会变得比它原来还要清晰,还要明确,还要笛卡尔化——蒲柏的《人论》即是一例。
在另一方面,诗歌又不易于用来争论,不易于用来证明某个未为人普遍接受的真理或信仰,因为诗的形式的本质决定它在宣布结论时难免要引起一定程度的怀疑和误解。
有三十天的是九月,
四月,六月和十一月。
这几行诗是站的住脚的,因为没有人怀疑内容不对。可是,倘若有一伙人激烈地否认这些事实,那么,单靠两行诗来说服他们是枉费心机,因为,若把两行诗更改一下内容,形式上也同样是押韵的:
有三十天的是九月,
八月,五月和十二月。
诗歌不是魔术。若是说诗歌——其实别的类别的艺术也是一样——有什么内在的目的,那就是,由于道出道理,它能使人清醒,使人不再沉醉在幻想中。
“世界上不被承认的立法者。”其实,这样的“立法者”是秘密警察,而不是诗人。
能够正当地起“净化”作用的,不是艺术作品,而是宗教仪式。另外,能起这样作用的——虽然形式不太高雅,还有斗牛、职业足球比赛、恶俗的电影、军乐队以及规模空前的群众集会,在这样的集会上,一万个女童子军用自己的身体拼成一幅国旗的图形。
人类的生活情况一直是那么悲惨,那么腐败,如果有一个人对诗人说:“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唱了,还是做点有用的工作吧,把水壶放到炉火上去,或是给我去拿点纱布绷带来。”诗人又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加以拒绝呢?可是并没有人出来说这样的话。自我委任的不够格的护士对诗人说:“你得给病人唱这样的一支歌,让他相信,我,惟独只有我,才能治好他的病。要是你不会唱或是不愿唱,我就要吊销你的执照,把你轰到矿井里去挖煤。”而那个发着高烧,可怜巴巴的病人却呼喊道:“行行好,给我唱一支歌,好让我进入甜美的梦境,而不做噩梦。如果你办到了,我就送给你纽约的一间楼顶住房,或是亚利桑那州的一座牧场。”
(原题为《论写作》,作者:奥登,选自潞潞编选的《准则与尺度》)
分享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